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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企1.5亿滑落镇江,四年追索无望

 时间:2018-03-12 17:18:20来源:责任编辑:

2017年2月,《法律与生活》刊发了《深企1.5亿元融资款滑落镇江案再调查》一文。如今,一年过去了,深圳市北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是否收回融资款?获得该项融资款的镇江中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公司)近况如何?镇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三元、李远清是否受到法律的追究?

案情回顾

2014年4月,镇江公司在镇江华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港公司)担保下,从深圳公司获得融资款1.5亿元。当时,镇江公司与施工方五星公司均承诺前者只欠后者工程款6154万元,华港公司与施工方瑞峰公司均承诺前者只欠后者工程款621万元。

然而,2015年9月,当五星公司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发区法院)申请镇江公司破产时,镇江公司与五星公司均改称镇江公司欠五星公司1.35亿元工程款。而在随后申报债权时,该数额又增至3.27亿元。华港公司的债务也增加到难以承担担保责任的地步。

期间,深圳公司发现多起疑为“以转移镇江公司和华港公司的资产为目的”的虚假债务诉讼或虚假债务支付。然而,在开发区,其投诉和报案均不被受理。

而且,深圳公司向两家公司发起追讨1.5亿元融资款之诉,开发区管委会直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公函要求中止仲裁。深圳公司好不容易取得仲裁裁决,申请执行两家的财产时,两家公司又破产了。

镇江公司破产案

2015年11月,开发区法院裁定镇江公司破产。

同年12月,开发区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镇江公司申报的债权高达8亿元。2016年8月,该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议对镇江公司的“东郡华庭”房地产项目进行拍卖,由于信息不透明引致债权人强烈反对,仍以“方案未损害债权人利益”为由裁定通过拍卖方案。

记者旁听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后,记者从淘宝司法拍卖网上查到,“东郡华庭”项目经过三次流拍后,在2017年8月1日以3.7225亿元的总价卖出,每平方米售价2000元左右。买家是镇江本地一家企业。

2017年12月25日,记者再次来到镇江旁听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与上次的爆满会场不同,这次参会的只有十几个人。主办法官称,昨天已召集200多位购房人开会,会上告知他们,房子已经卖了,法院会把购房款退给他们,但不付利息。这200多位购房人在2014年以4000元/平方米的价格从镇江公司购买期房,镇江公司共收了他们6833万元购房款。

深圳公司负责人说,2014年,深圳公司也买了镇江公司94套期房,付了全款,却未被通知参加会议。此前,破产管理人曾函告深圳公司,其他购房人的购房款会退回,深圳公司的购房款不会退。收到该告知函,深圳公司立即向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94套房产归深圳公司所有。开发区法院受理了,也开庭了,但是,尚未判决,就作出将“东郡华庭”整体拍卖(含深圳公司购买的94套)的裁定。随后,“东郡华庭”被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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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郡华庭购房人刷的维权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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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为岭东天第的东郡华庭项目

卖出3.7225亿元分给谁?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公布,卖出的钱首先交付破产费用及税费3800多万,再偿还购房人(不包括深圳公司)购房本金约7000万,最后偿还五星公司工程款2.52亿元。

这样,近包括深圳公司1.5亿元在内的约4亿元债务将无法获得偿还。

无法获得偿还的债权人再次质疑,镇江公司欠五星公司的工程款为什么从6000多万元增至1.35亿元,后来又增至3.27亿元,管理人审查后还认定有2.52亿元;管理人公布的2500多万元税费,1200多万元管理费用,为什么没有附明细。他们还反映,法院拍卖存在多处违规,如“东郡华庭”四次拍卖都仅提前20天发布公告;对深圳公司起诉要求确认94套房产所有权这一信息,公告中没有披露……

深圳公司负责人说,正是由于信息不透明,导致各方矛盾不断激化。然而,主持破产的法官也表示委屈,多次在公开场合说:“我说了不算,是上面的领导说了算。”种种迹象表明,镇江公司破产,起主导作用的不是破产管理人、法院,而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指导思想是以破产消灭外地企业的债务。

担保企业华港公司也破产

接着,镇江公司的担保企业华港公司也破产了。

华港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是上海力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公司)。起因也是一起可疑诉讼:2014年10月,即华港公司为镇江公司提供担保、深圳公司向镇江公司发放融资款半年后,力合公司突然以偿还1800万元设备租金为由将华港公司起诉到开发区人民法院。然而,根据浦东公安分局2015年出具的鉴定报告,力合公司与华港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涉嫌造假。而且,该合同为华港公司提供担保的是镇江公司,而在镇江公司向深圳公司融资1.5亿元的合同中,为镇江公司提供担保的又是华港公司。

华港公司破产时,其仅剩的厂房只卖出1.11亿元,用以首先清偿瑞峰公司的工程款和力合公司的设备租金,并交付税费和管理费用,剩下的也是寥寥无几,深圳公司还是分不到钱。

华港公司破产前,瑞峰公司为讨回工程款曾两次起诉华港公司,都是聘请王江南律师。但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王江南在华港公司起诉的多起诉讼中又是华港公司聘请的律师。因此,深圳公司怀疑瑞峰公司与华港公司串通虚假诉讼。

开发区管委会的态度

2018年1月31日,本刊通过EMS给开发区管委会寄了一封采访函。采访函中提出了与案情有关的问题,说明了本刊记者长期关注本案,并请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就深圳公司负责人以下一段话发表意见——

“随着时间的推移,镇江复杂的政商关系逐渐浮出水面。2016年7月,原镇江市国资委主任尤廉、原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副书记顾伟刚因接受李远清的行贿,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刑罚。2016年8月,原开发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王友春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之前,该局对深圳公司举报唐三元、李远清重大违法犯罪,不侦查、不移送…… 与苏南其他几个城市的繁荣景象相比,镇江显得萎靡不振。2011年江苏省格林艾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落户镇江开发区后,投资20亿,3年就折戟;2012年池万明在镇江开发区投资江苏星宝钢构有限公司也遭遇滑铁卢……镇江政府居高不下的高负债率也引人关注,2015年镇江地方财政收入303亿元,地方政府负债2766亿元,负债率高达913%,位居全省第一。最近,黑龙江雪乡亚布力事件在媒体上一石激起千层浪。我对此感同身受,经常对朋友说‘投资不过山海关,投资不要到镇江’。”

然而,直至本文发稿,开发区管委会也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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