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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一个维权者因抗议民警违法乱纪行为被逮捕判刑

 时间:2018-03-12 14:37:22来源:责任编辑:

2017年6月16 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李连吉(李约)在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被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起诉,没有当厅宣判就违法关押李连吉,怕证据不足引起民愤吗?

此案完全是构陷迫害!事情起因仅仅是被告李连吉与出租车司机在乘车过程中被司机多次侵权和伤害,民警没有真正的履行职务,调节民事纠纷,偏袒出租车司机,使其更加嚣张的辱骂李连吉,好象有了撑腰的靠山。他们是什么关系?李连吉在被派出所例行身份证登记后,民警竟然讥讽的说道:哈,名人呀!这时就有人说:给他弄进去,随后多个不明身份的人不由分说强行拖拉李连吉,至李连吉拖倒躺在地上,李连吉在挣扎过程中有两名穿警服人员参与,倒地的李连吉在自身感受到威胁和深受危害时,慌乱中想借力爬起来拉了其中一位民警的衣襟,这位民警便用腿压在李连吉身上,但是,就这仅仅拉衣襟此动作,被构陷,迫害成“妨害公务罪”。

李连吉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经常做慈善、维权工作,也会监督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政问题,比如:揭发公安人员贪污腐败,为农民被有权有钱势力占地维权时遭到民警包庇和阻挠,因而进一步得罪了公安检察人员,由其是实名举报,更认为只有李连吉被押起来他们才安全,真是有权什么都可以做。

此案当庭律师辩护被告人李连吉无罪,因起诉人所出示证据是掐头去尾的视频,视频中也没有李连吉妨害公务的举动,只有拽衣襟的画面,多处伪造证据……比如:被拽衣襟的民警出示的所谓的《验伤诊断书》,经在开诊断的医院查证,没有挂号治疗,没有受伤照片,没有病历, 验伤报告,什么都没有,就敢有诊断,这就是明目张胆的伪造证据,知法犯法。

法庭没有宣判直接控制李连吉并送往看守所,随后通知家属去派出所领逮捕通知书。李连吉现已被判刑半年,罪名是妨碍公务。警方涉嫌利用权力进行报复、乱用职权。我们作为李连吉的亲属,现将本案的判决书和李连吉本人的申辩书发到网上,希望广大网友讨论讨论,这个案子到底有没有问题。我强烈呼吁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关注此案,认真调查本案真相,伸张正义,为李连吉讨回一个公道!

本人杨连凤承诺,本人实名发帖,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实名发帖人:杨连凤

2017年10月10日

附李连吉的申辩书:

申辩书

申辩人(被丹东市元宝区公安机关和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李连吉 男 1968年5月6日生 无业 住丹东市振兴区铁矿路62—3# 身份证 210603196805060077 电话 13050347642

申辩事项:

申辩人无罪,本人不构成公安机关指控的“妨碍公务罪”

事实与理由:

2016年8月28日下午15时许,申辩人在丹东市山上街1号,即丹东电视台下,好望角酒店旁,搭乘一出租车(车号不记得,但公安机关应该有,必须有)去丹东市元宝区六道口海盗船歌厅。全程不足两公里,按计价应该是伍圆钱人民币。但出租车在走出2—300米的六纬路,没经申辩人的同意,擅自载乘拼别乘客去了开发区,在绕行回到六道口时申辩人交付司机拾圆人民币下车要司机找钱。司机告诉车打表拾圆多,申辩人要求司机给付车票。司机拒不给车票,并辱骂申辩人。申辩人拽住车门要开车门,司机用车玻璃夹住申辩人的胳膊拖行数十米,因是交通岗,被迫停下。在交警的指示下申辩人与司机共同走进相距几十米的六道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门口有一穿花衬衫的男子迎接申辩人和司机。司机进屋内后更加嚣张,大声辱骂申辩人:就不给你车票能鸡巴怎么的!你看你那逼样。申辩人就回骂司机。在那花衬衫的喊叫:给他弄进去、、、、穿花衬衫的男子、一穿保安服的男子强行拉申辩人往里边一黑屋子。申辩人用力挣脱,申辩人所戴的手串被拉断散落一地,皮包掉落地上。在没有将申辩人拉进黑屋时又上来一穿警服的人合力将申辩人按倒在地。在倒在地上时申辩人要从地上爬起来,穿警服的男子用一只膝盖压住申辩人的身体。申辩人顺势抓住他的衣服要强行从地上起来,并大声斥责他们的恶行。申辩人问:你们干什么?这样违法。按倒申辩人的人回答,我们是警察。认为我们违法就告我们去。申辩人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只有被申辩人拉住衣服的那个把一证件在申辩人面前晃了一下。申辩人从地上起来之后,向这些人继续要警官证和执法证,大概二十多分钟,广济派出所的警察来到六道口派出所出示证件说有人报案,问申辩人是否继续要警官证和执法证吗?申辩人说:是。申辩人被带到广济派出所,后被追定为:妨碍公务罪

申辩人认为本案根本不是刑事案件,就是根本不构成犯罪。

一、 刑事案件的构成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申辩人的主观故意就是从地上起来,客观行为就是从地上起来拽住了穿警服的人的衣服。(虽然在视频中有其中申辩人搂了一下他的脖子)就这一行为构成什么刑事案件?

二、 妨碍公务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那么申辩人使用了什么暴力威胁的方法了,使用了什么行为了?案件的所有材料都有,公安机关提供的视频也有。且那掐头去尾的视频也明确显示申辩人被按倒在地被压住身体,挣扎着从地上要起来。并对他们的身份怀疑,我要警官证,执法证就是妨碍公务?他们的公务是什么?就是要将申辩人弄进去,而妨碍就是没有被弄就去?

三、妨害公务罪不能与公权私用,滥用相混淆。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里明确指出  在处理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  2、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因提出合理要求,或者对政策不理解或者态度生硬而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行为的界限。出租车司机在六道口派出所有多起“被赔偿”纠纷,都是对方有责任?六道口的警察自称和司机很熟。六道口派出所只追究申辩人,只要求申辩人赔偿司机,申辩人对他们身份质疑,被拽倒在地上拽住他们衣服起来就是妨碍公务?

申辩人对他们的恶行抗议,被说成“敢给我们上课,给我们上课就弄死你”。

出租车司机的多项违法,置之不理。还要申辩人包赔出租车司机损失。这些所谓的警察查到申辩人的身份狂笑:名人啊!可落到我们手里了,不是挺鸡巴厉害吗?不是到处告我们警察什么的吗?弄死你!

申辩人确实如这些所谓的警察说的,多年来,申辩人为农民工讨薪,为被污染环境水源的农民实名举报到国家环保部,为被强占土地的农民维权打成腰椎骨折其中涉及警察包庇参与还不立案,状告工商局包庇沃尔玛卖假货不立案,状告北京工商局包庇非法传销行政不作为、、、但是申辩人即没有抢劫、盗窃、诈骗、、危害公民和国家集体的权益和利益也没有侵害谁的合法权益,理直自然气壮。

倡导公平、正义、合理、合法、民主、自由没有过错,更不应该被构陷迫害为罪!

申辩人:李连吉(李约)

2017年1月10日

原文来自经济与法新闻周刊:http://www.jjyfxwzk.com/news/?6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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