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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城县五七煤业重组企业 疯狂盗采致生态遭严重破坏

 时间:2018-03-12 11:53:59来源:责任编辑:

山体生态破坏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工作成果,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山西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7]1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6]1164号),两份通知均要求各地市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并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

然而,山西省交城县前火山村、后火山村附近煤矿欠矿价款近4亿元,无手续疯狂盗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多次被媒体曝光,至今未受到法律惩罚。为此,《人民法治》记者展开了调查。

重组整合流于形式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有很多关于交城县岭底乡后火山村无证煤矿违法开采、破坏环境的报道。

2017年1月,一篇题为《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后火山无证煤矿违法开采》的报道引起社会关注。报道称,山西省交城县岭底乡后火山村一家煤矿违法生产,终日粉尘弥漫,污水横流,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不闻不问,村民怨声载道。

报道中涉嫌违法生产的煤矿就是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系交城五七煤业重组整合后的一处煤矿。

山西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位于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后火山村附近,距交城县城约6公里。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2009年12月18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作出的《关于吕梁市交城五七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处煤矿企业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123号)显示:山西交城五七煤业有限公司重组整合4处煤矿为2处,矿井能力由126万吨/年增加到180万吨/年。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山西交城县岭底乡泽鑫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山西交城五七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在整合后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吕梁交城县人民政府在2009年底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山西省煤矿工业厅晋煤办基发[2012]746号文件《关于山西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开工建设的批复》显示:由山西交城五七煤业有限公司作为主体企业整合原山西交城鑫河煤矿有限公司,交城县瑞鑫煤焦有限公司和山西交城五七煤矿有限公司等3座矿井组合而成新的山西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新的矿井生产能力设计为90万吨/年,废弃了原有井口,规划了新的井口坐标。批复改造矿井项目从2012年7月20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28个月。

这意味着,由山西省交城五七煤业有限公司作为主体,从2009年至2012年兼并重组6处煤矿为2处。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山西交城县岭底乡泽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

多部门证实煤矿盗采

后火山村村民讲:五七煤业生产井被封闭后,又在其侧面打了两个洞。村子周围分布着六个洞口,近千人在矿上干活。煤矿用黑雷管黑炸药生产作业,造成村民房屋开裂。他们多次向乡政府、县政府及国土资源局、煤管局反映,交城县主管部门都漠然置之,致使这家煤矿长期不受约束。不仅如此,因山上有大量露头煤、浅层煤资源,该煤矿无视国家法规,雇用社会青年充当打手,放哨车日夜巡逻,不分日夜对露头煤、浅层煤资源进行破坏性开采。

然而,工商系统信息显示,山西交城五七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交城县岭底乡泽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经营状态均为“歇业”。

“泽鑫、鑫河煤矿的采矿许可证2014年到期后就没再办理,原因是到期交不起矿价款,累计有4亿多元矿价款没交。从2012年开始,我们每年下发四五个文件及催交通知,(老板)就说交不起。2015年交城县人民政府为此一个月内开过两次会。”交城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领导说,今年(鑫河)交了6000多万元想办手续(采矿许可证),已报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不受理。煤矿现在生产应由县煤炭局监管。

这里提及的矿价款,源于《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据交城县煤炭局李科长讲,山西省煤矿工业厅2012年对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开工建设作了批复后,由于2014年该煤矿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山西省煤矿工业厅下文撤销了开工建设的批复。这个煤矿现在只有名称,没有任何手续,非法开采是盗采国家资源,应该由国土资源局监管。

煤矿污染已成灾难

后火山村村民反映,因为煤矿进行破坏性开采,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林地被矿渣不断吞噬,对后火山村群众日常生活构成严重威胁。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西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公示号:050246)指出该矿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为:兼并重组后各矿的工业场地全部废弃,均未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矸石堆放导致场地植被覆盖破坏,植物种类减少,严重影响周围生态环境;该矿的矸石场尚未进行规范化建设;工业场地和矿区内的宜林地均需进行绿化;企业矿区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能力薄弱。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西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晋水保函[2012]507号)要求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排矸场设计工作,禁止随意堆放与倾倒,严禁向河道弃土弃渣,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记者在现场看到,煤矸石就被倾倒在河道里。黑色扬尘、煤矸石冒出的烟气弥漫空中。裹着煤炭黑浆的污水从煤矿顺着山沟向下游急速流淌,流经之地寸草不生。

交城县水利局办公室田主任称,批复方案要求水土保持设施投入使用前由山西省水利厅验收,按规定要求验收时会让他们(县局)配合,但是他们没有接到验收的通知。

2015年10月,后火山村村委会写了封举报信,向吕梁市国土资源局举报鑫河煤业多年来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及非法开采导致村民房屋出现裂缝、坍塌,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等问题。同年10月12日,吕梁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督办通知,要求交城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调查核实,依法查处。记者在采访中问及此次调查的具体情况,交城县国土资源局并没有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矿山企业有责任对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治理恢复。

交城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领导透露:虽然泽鑫、鑫河煤矿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但没有贯彻落实。

另外,采矿权人还应缴纳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保证切实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山西交城县岭底乡泽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交城鑫河煤业有限公司是否交纳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记者在交城县环境保护局采访时,环保局对此未能提供相关资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等领导回来,会向领导汇报,将记者采访的内容核实后给予答复”。随后,记者将调查采访的情况反映给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将给予书面答复。

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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